琼科〔2017〕150号
各有关单位:
经省政府批准,2017年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在海洋资源、热带特色高效农业、电子信息、低碳制造、人口与健康等领域立项支持12个项目(25个课题),现将2017年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2017年度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安排计划(具体见附件)下达给你们,请抓紧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立项项目计划实施期为三年,分年度拨付补助资金。事业单位承担项目(课题)采取事前立项事前补助扶持方式;由企业承担的项目(课题)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扶持方式,项目立项后,第一年按立项计划的30%拨付启动资金。以后年度按立项计划根据项目实施、资金使用考核情况和财政预算安排再确定项目补助金额。
二、请各项目牵头单位和课题承担单位履行法人责任,组织好人力、物力和资金投入,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。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基本建设、环保及政府采购等方面的事项,请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三、项目(课题)管理和资金使用请严格按照《关于进一步完善海南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》(琼办发〔2017〕16号)和省科技厅、省财政厅《关于改进和加强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意见》(琼科〔2015〕1号)及《海南省重大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》(琼财教〔2013〕1342号)等规定执行。项目(课题)经费单独核算,专款专用。
四、请项目牵头单位接到通知后,登录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(http://p.hist.gov.cn/egrantweb/)填写项目任务书,在6月12日24时前在线提交任务书,经省科技厅相关处室审核通过后,下载打印,并于6月20日前将签章齐全的纸质项目任务书一式五份报送省科技厅。
联系人:省科技厅资管处 林 槟, 电话:65331595;
省科技厅社发处 杨 花, 电话:65358726;
省科技厅农村处 王 泰, 电话:65384597;
省科技厅高新处 东 方, 电话:65323068;
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张力子,电话:68517168。
附件:2017年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2017年度经费安排表.xls
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海南省财政厅
2017年5月31日
(此件主动公开)